诗人用初生之眼,察看这天地人间。诗句上,凝结着受人妒羡的永不衰老的眼神——它一次次回望。
早在新诗初生之际,废名先生就区别过新诗跟古诗。他认为现代诗跟古诗的一个分割点在于:他们统领的内容迥异,新诗所表现的内容,很多是古诗的体积装不下的;他同时相信,现代诗早在被写下之前,诗人的情绪已是完成态。这无意间点到了诗人的要穴,亦是诗之晦涩的最初来源:一个被诗的雷电劈中之人,往往说不清诗之由来。真诗几乎是从天上砸下来,那些陌生又熟悉的词句,都是失散的故人,是牛顿的红苹果。落笔的刹那芳华间,整首诗已在某一时空里亭亭玉立。诗人接下来的工作,是二次孕育——将此曼妙无比的生命体接生到人间的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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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诗人,面目狂浪,内心谦柔,他深谙每首诗皆有两次生命——第一次是呼啸独吟于冥冥之中的孤魂,第二次终觅得诗人之手,幸运地在纸上重逢重生。
绝大多数有关诗艺的讨论,都是基于第二次生命的解析、试炼,孜孜不倦便可敷衍出长篇大论。关于第一次生命,众诗家讳莫如深,几乎视同秘技。然而,相较于诗那万世不竭的生命力,写作之人的肉身何其不堪;一个人又何来的自信和鲁莽,让他真敢相信,自己可以一己之力铸成伟大诗篇?若不是身后站着千百代的诗魂,若不是千万双手把住他那一只手,又何来的力拔山兮的气力去握住那一支笔?毕竟,是谁说的,所谓才华就是努力也得不到的东西。
不论承认与否,最重要的东西往往是在瞬间成就。文学中的真正部分发生在0.01秒,有如氢弹爆炸的毁天灭地,一个接一个的火球,把纸烫出大窟窿。写下来,又或者写好写坏,只不过是千般努力不去辜负诗,万般小心不去毁灭诗。可一首诗之所以站成一首诗,而非分行的骗术,根本原因还在于它第一次生命中带来的“氦闪”——那极具毁灭性也极具创造性的能量,送来诗歌特有的顿悟。立地成佛。叫它“灵感”实在太过轻佻,那是活几辈子也不一定捉得到的鬼精踪迹,是如何求也求不来的灵丹妙药。剩下的事,就是坐下来,然后花上几十倍几百倍的时间去缅怀——等着你的都是行活儿。
可如若真活成一个行家里手,没有“氦闪”没有礼物的情况下硬写,到头来难逃有缘无份。武侠小说里少林寺从不缺绝顶高人,下面的小和尚一堆一堆,他们天天也在扎马步练拳法,可就是不得要领。原因在于只知招数,不得心经。一旦有了心经,十分钟得道开悟,武林各派为争夺秘籍不惜杀破头。各式各样的诗学理论,谈修辞,谈结构,谈炼字,传授的多是一招一式,结果和少林寺小和尚一样,有形无神。最稀罕的心经,要到最危险的地方——“氦闪”里探得。一个人跟一首诗之间的默契,也是一瞬间建立起来。作者如此,读者亦如此。小时候读古诗词,像拆礼物,那种会心一笑,瞬间所得,并不依靠任何解析、考据、僵硬论文,甚至很多时候一知半解不明其意,竟心领神会得其大美。兴许是那音韵撩拨到了最纤细的神经激荡了满颅弦音,兴许那字形结构一不小心卷进了唇舌剔之不去,又兴许是那空虚之中群涌而来的万古想象,短短一行填补了贫乏生活的巨大空洞。读诗写诗,都离不了一份痴情,那天外飞仙般的意外之喜,无法自拔的流连忘返,教不会习不得。将诗歌咬碎嚼烂之后反刍喂养,实在是一种无效的劳动,跟诗歌的精神背道而驰。读再多的理论,到头来至多是一个教授,成不了一个诗人。
直觉的相逢一笑中,有着最精密的计算,远胜江湖大师。顿悟的瞬间,积聚着百代诗魂智慧的合集。前年雅西诗会上,一个罗马尼亚少女起身向我提问,我顺道询问她对中国人的看法,女孩的回答令人惊异,她说印象里的中国人外表严峻,内里纤柔,这诗性的敏感并不来自他们的真实日常,而是千年历史的陈屑,是他们诗性的祖先的醇烈情感在一辈辈血液中流淌。我吃惊于一个不足十六岁的异国少女对陌生之地竟有如此洞见,触及到了我们最残酷又最骄傲的一切。如今中国的日常是反诗的,但先辈温暖的热血难凉,一如梁启超的喟叹“十年饮冰,难凉热血”。郑敏先生曾哀叹有着两千多年传统的古典汉语文言文,这样一种精美绝伦、成熟无比的文学范式在过去的一百年里,被彻底的从中华文明的躯体里抽干了。①重新注入的新血液,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新生儿白话文。如何运用尚在咿呀学语阶段的新语言,去触碰一场漫长诗歌文明中诗魂的颤抖,这是困扰在诗人心尖上的问题。郑敏先生写道:“如果他是一个真的诗人,当他在历史中一天天成熟起来,他的心灵的眼睛会看得更远,他的耳朵会听到更丰富的和声”,“他的耳朵日夜在倾听历史的波涛和人类的心跳”。历史的波涛和人类的心跳,这两者大概担当起寻找诗歌第一次生命的向导。俄罗斯有一句谚语:“每一行诗里都滴进了一滴血。”我更相信,每一首诗里都住着一个神。为什么“氦闪”凭空而降迎面而来,为什么缪斯独独眷顾于斯人?特别的幸运里必定蕴含特别的暗示,巨大的激情之中必定藏有秘密的使命。那种天罗地网压下来的感觉,暗示如此强大,谁又能对命运轻易说no。
诗歌,本就是中国人的信仰。在这样一片不信神的大陆上,过去几千年来依赖的是美育,所谓“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诗之大美渗透到千千万万陌生人的心灵当中。美,是一个终极的神。由此产生的信念感通向那决定性的片刻,向美之心召唤出“氦闪”。当一个人对缪斯保有绝对的忠诚,缪斯给予的会更多。我常常想,究竟是什么把一个人变成一个诗人,又或者说究竟是什么把一个诗人跟一个常人,一个庸人区分开来。是阅读?知识?情怀?真正成就一个诗人的,恰恰比这些简单多了。一个诗人之所以是一个诗人,只因为他/她身体里的血。正是这异血,让他在相似的风光中看到新鲜的风景,在同样的经历中获得别样的感受,在古老的天地间拥有崭新的世界。一个诗人总要一百倍的敏感,一千倍的强烈,他们因而趋向疯狂,骇人又迷人。陌生化的感受转化为陌生化的思维和语言,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首诗。写不写,倒是其次了。
现在假设一个诗人已经非常幸运的获得了“氦闪”,他/她要如何去把它完美的接住?
作诗,作诗,若是手艺不好,真能作死一首诗。需要精准的内在结构将读者引向惊奇,然而那刺眼的光明几乎令人目盲,那是诗人最脆弱最无助也最美丽的时刻——没什么比“雅野”二字更得我心。传统之上的放浪,既雅又野,既训练有素又天马行空。训练有素,包括意象、练字、节奏、音律,乃至一首诗的气息。音韵的使用,可以让一首最复杂的诗成为一首最单纯的歌,认为现代诗无韵是一种业余的观点。古诗是数着节拍去练字,现代诗反过来,音韵内化到了气息里,一首诗的呼吸有如音乐般吹拂进每个字眼。天马行空,则是当一个诗人背后立着广阔的传统、繁茂的精神谱系,这时他/她如何作为一个个体站出来。诗人的聆听,是一个绝对的个人主义者的聆听,是独一无二的个体用绝对真诚的血肉语词吐出的珍珠。在一棵历经风雨起落的诗歌大树上(它早已经硕果累累,生生死死了多少遍),诗人用自己独有一次的生命,去结出了那一颗署名于他/她的果实,去写销魂的纯诗。
①郑敏《文化·语言·诗学——郑敏文论选》,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 页。原文为,“一百年的实践实在太短了,何况汉语在这一百年间经过一次大换血,抽走了两千年的古典文言文,一种精美绝顶的文学语言,重新注入以北京话为主的口语语言,用它来写‘诗’……”
编辑:王傲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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