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黄冈中考招生实施办法 环球要闻

2023-05-05 20:04:58 来源:黄冈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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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3年湖北黄冈中考招生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招生对象及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并有国编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黄冈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其他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市直其他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适当招生,弥补县市区普通高中学位不足;其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文件及市教育局划定的各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范围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有市外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划线  录取资格线由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校录取批次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另行划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校全部招生计划确定的分数线下20分,若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将余下分配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  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五个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提前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测试合格项目及特色学校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填报);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县市区一中、经批准可在第二批招生的黄冈市区普通高中;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第二批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考生可填报1-3所相应学校;第三批、第四批分别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平行志愿五,考生可填报1-5所相应学校。提前批志愿设置及录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上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8日上午9时—13日下午5时,各初中学校要集中组织学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网上录取。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平行志愿填报方法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确保考生志愿真实、准确、有效。各学校要严肃志愿填报纪律,强化校长监管责任,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替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协调发展。因考生及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分批次进行,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批次有多个志愿的,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录取排序时,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优录条件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三科分数之和、理化分数、政史分数、地生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经过上述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报考市级及以上示范高中的学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科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有两个及以上D等的学生,不能录取普通高中。  户籍在我市、在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录取批次证明,我市招考院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跨市州录取申请,由对方市州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备案。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国编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录取批次证明,经我市招考院和省教育厅两级审核同意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同时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未达到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学籍信息有误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县(市、区)一中由市招考院负责录取审批;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招考院统一网上投档,委托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审核预录,由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集中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专部)招生,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预录后集中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市直学校直接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已经参加中考并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可直接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未参加中考人员,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补报名等手续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在省招办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院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按照市招考院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发放,严禁向未经过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阶段学籍。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将作为学籍注册、普通高考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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