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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3年甘肃陇南中考招生录取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初中教学质量监测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初中学业水平质量监测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县区、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全体初三学生参加文化课和体育考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考试或动员学困生放弃考试;市上对各县区初中学校的学生人数以“甘肃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进行认定。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全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在科目Ⅰ原始成绩的基础上,结合科目Ⅱ评定等级或纪实性档案资料进行录取;市内户籍在市外就读学生的体育成绩和科目Ⅱ等级评价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并加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前置条件为:考生科目Ⅰ总分达到县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科目Ⅱ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录取。市教育局将于近期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对录取规则进行详细说明。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中专招生—网上报名入口”(网址https://www.ganseea.cn/html/zzzs/)报名。普通中专录取由市招考办审批。 (三)实行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向区域内初中招生名额分配制度 全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2%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以各初中学校毕业学生人数比例作为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会同招生学校制定;市一中分配办法由武都区教育局会同市一中制定,并向市教育局报备)。其余招生计划由示范性高中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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